温州港乐清湾港区C区浮码头项目竣(交)工 质量评定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YZHFW2025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C区浮码头项目已由温州市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赋码2407-330382-04-01-337503,项目业主为 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招标完成,现对该项目的竣(交)工质量评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温州乐清市。

  2.2 项目规模:新建1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3000吨级通用泊位及栈桥等配套设施,利用温州港乐清湾港区通用作业区(C 区)一期工程10万吨级码头 1#泊位(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设计和建设)进行滚装船的靠泊,兼顾滚装作业,年设计吞吐量200万吨及2000标辆汽车,年设计通过能力210万吨及2500标辆汽车。

  2.3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全部完成,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

  2.4工期要求:接到检测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阶段检测内容,检测人应在试验检测实施后5天内提交试验检测结果,并于10天内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对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水工主体结构(包含码头泊位、2#栈桥、连接栈桥、滚装钢引桥、门架及液压系统,不含趸船)、港池疏浚及相关配套的水电消防环保信息控制等等全部工程进行(交)竣工质量评定检测,主要检测项目为工程质量实体检测、外观检测等内容;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并配合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检测频率和检测参数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交[2021]9 号)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竣(交)工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试验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水运工程结构(地基)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证书中须包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www.zjseaport.com/jtww/)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后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下载。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5328日至20254317:00

  4.3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1.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10000 元整

  5.2投标人应于2025年41512:00时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4170900分整(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20254170900分整),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7.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标将于20254170900分在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瓯江路海港大厦12楼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本项目采用两步法,先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后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20254170900分由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2、暂定20254171000分由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待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后)。投标人于“报价文件”开启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一进入项目一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3、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允许出现本项目的投标价格。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南岳港务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沙港路1号      

  联系人:袁女士

    话:0577-5511055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人:陈彦、王锟、刘晓红、钱聪、毛宇兰

      话:0574-87127967、13780076186

  电子邮件:17111380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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