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进行废轮胎物资处理,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及内容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废旧物资废轮胎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废旧物资回收(详见附件询价表中内容及要求部分)。
二、报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人具有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单(详见附件询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及委托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密封袋密封;按规定时间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6时,报价地点(邮寄地址)为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综合楼5楼1505室。如邮寄报价书请用顺丰快递(接收人为陈先生,电话:15167749829)。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3、询价评审时间:2021年12月7日12时;开标地点: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五、定标准则
1、本次询价选取价高者得的方式选取报价人为中标人,如果最高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则由最高报价人继续报价评比,直至产生唯一的最高报价人为止。
2、询价评审由公司相关部室派员参加,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
六、特别说明
1、本项目询价至报价截止时间,若不足三家报名的应重新发布处理公告;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处置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综合楼5楼1505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7-55778752
手机:15167749829
附件: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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