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本工程拟对现有A2泊位进行集装箱能力提升,通过码头上配置岸桥、后方堆场进行改建。添置岸桥、龙门吊等设备,陆域拟将现有部分堆场改造为集装箱堆场和查验区、集卡等候区及其他配套设施;陆域改造总面积约18.8万㎡。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工程于2014年建成投用,并于2016年8月5日获得原温州市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温环验〔2016〕016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严先生 18257708907 邮箱:yqw20110329@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齐工 0571-88905632 邮箱:kefu@siohz.com
四、公众参与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见附件1。
五、提交公参与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条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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