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浏览: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2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如下,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本见附件1;查阅纸质报告书途径: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围的个人、团体以及周围的居民。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反馈。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严先生 18257708907 邮箱:yqw20110329@163.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乐清湾港区虹蒲大道一号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齐工 0571-88905632 邮箱:kefu@siohz.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中交财富大厦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693日起十个工作日。

附件1 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 区一期集装箱能力提升工程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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